「我希望警察阿姨把壞叔叔捉起來,這樣他才不會繼續欺負我!」新莊警分局昨天逮捕一對變態同居男女,兩人趁友人委託照顧幼女之際,聯手性侵當時才國小一年級的女童,事隔近四年小女孩才說出實情。
警方調查,男子李仕德(卅歲,有強盜、侵占前科)與同居人吳秀妹(廿一歲)與被害人母親是認識多年的朋友。九十二年間,被害人母親拜託李、吳兩人照顧年幼子女,還出錢租屋供他們居住。沒想到,李仕德竟一年內連續性侵當時才國小一年級女童五、六次,同居人吳秀妹不僅每次在場觀看,李性侵女童後,兩人還「性」致不減「再來一次」。
女童說,有天媽媽到南部,晚上李仕德與吳秀妹兩人就脫光衣服到房間內要欺負她。女童描述,李仕德先強行脫下她衣褲,再用手摸她胸部和「尿尿的地方」,又親她的嘴,阿姨(吳秀妹)還幫忙用手壓住她。小女孩向警方哭訴,雖然她用腳和手踢叔叔,但叔叔力量太大了,她尿尿地方好痛。
女童還說,叔叔欺負她的時候,阿姨還抓她的手去摸阿姨自己胸部。女童最後向警方懇求,她很不喜歡這個叔叔,希望警察阿姨和叔叔把這個壞人捉起來,不要再讓她被欺負。
警方表示,被害女童案發時才國小一年級,面對原本熟識的叔叔變成狼人,可能一時間驚嚇過度,不敢向家人說出實情,或故意忘記悲慘遭遇。直到今年八月初,女童才鼓起勇氣告訴母親事發經過。女童母親震驚之餘,隨即向派出所報案,希望警方將這兩名惡人繩之以法。
由於李、吳兩人居無定所,警方無法掌握行蹤,直到最近李仕德因父喪返家,才在前晚將兩人逮捕到案。李仕德到案後雖對自己獸行坦承不諱,卻極力撇清同居人吳秀妹參與犯行,還向警方供稱每次對「妹妹」性侵,都只有他一人在場。但女童卻指證歷歷,吳秀妹事發時都有在現場。
警方偵訊後將李仕德與吳秀妹依強制性交罪移送法辦。
- Aug 23 Thu 2007 19:02
變態情侶性侵小一女 五年後落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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