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科累累的壯年男子盧哲宇,今年五月間,佯稱租屋客前往北市承德路看屋,見房東女兒貌美,竟涉嫌持刀強拍裸照,洗劫後予以性侵,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。士林地檢署偵結,將盧嫌以加重強盜及強制性交罪嫌起訴,並求處20年之重刑,入獄前還接受強制勞動。
曾有傷害、強盜、槍砲及懲治盜匪等前科的37歲盧嫌,因缺錢花用,於是企圖以「假租屋,真洗劫」的方式犯案。今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1時許,盧嫌於網路上看到被害人之母刊登之租屋廣告,隨即與被害人取得聯繫,約定稍晚於下午4點半看屋。
待雙方見面,盧嫌見30餘歲的被害人貌美,當下淫念頓生。在與被害人攀談取得信任後,盧嫌又於隔日下午2時許,佯稱房子係為女友所租,希望趕在當天帶著女友二度看屋,盡快把房事敲定。被害人不疑有他,於是再與盧嫌相約2小時後,於承德路3段租屋處相見。
屆時,盧嫌詐稱女友遲到,要求被害人先行帶看房屋;兩人上樓後,盧嫌假裝察看屋況,並催促事實上根本不存在的女友前來。被害人見狀,逐漸鬆懈戒心,此時盧嫌趁其不備,自被害人身後勒住頸部,手摀其口,使被害人無法呼救。
被害人為求脫身,順勢咬傷盧嫌,竟遭盧嫌抓住頭髮,以頭猛撞牆壁及地面,撞得被害人牙齒幾近脫落;待打到被害人無力抵抗,盧嫌將其硬拖進屋內浴室,拿出預藏的美工刀,恫嚇被害人如再抵抗將予以殺害。
被害人聞言,終於放棄抵抗,盧嫌再持手銬及膠帶,將被害人反銬、封口。待搜刮被害人身上財物後,盧嫌要錢也要人,持刀割開並褪去其衣物,以被害人自身內褲塞入其口中,以膠帶貼封,接著拿出數位相機強拍裸照。最後因被害人不斷掙扎,才將被害人雙手綑綁於浴室蓮蓬頭上方,揚長離去。
盧嫌被捕時,竟辯稱摸乳及侵犯下體都是強拍裸照時不小心碰到,更讓檢警氣結。所幸檢警於被害人皮包上,採得盧嫌檢體;加上盧嫌犯案過程中,上衣意外遺落1只鈕釦以供比對,都成為其犯案鐵證。
- Sep 05 Wed 2007 00:36
假租屋真性侵 鈕釦證明狼淫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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