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姓夫妻租下小店面經營小吃店,閣樓做為臥舖。林姓男子有怪癖,每次趁妻子在樓下忙於生意之際,對正在上樓休息的十四歲女兒施予性侵,絲毫不顧妻子可能聞聲而察覺,還藉此尋求刺激。

林某惡行逾一年,女兒再也無法忍受,利用父親滿足後小憩之際,穿衣衝下閣樓直奔附近派出所報案。林女一見警察,馬上跪地求救,情緒崩潰。警方知悉林某惡行,懷疑林妻知情卻悶不吭聲,導致女兒受害甚深。

被害人雖清楚指出林嫌性器官特徵,林卻辯稱是女兒不聽話才誣告他,且認為同處一個屋簷下,女兒看過其性器官不足為奇。

警方出示被害人驗傷單並曉以大義,林某才坦承犯行,一旁的林妻則啞口無言,不知如何面對。警訊畢,林某依強制性交罪函送法辦,檢方偵結依法起訴。

警方指出,正值壯年的林姓男子結婚多年並育有兒女,夫妻每天忙於生意,轉眼間,就讀國中的女兒已亭亭玉立。

警方調查,林妻疑因忙於工作「性」致缺缺,林某無法滿足,又見女兒發育成熟,竟動起邪念,自女兒國二開始,趁兩人同在閣樓睡著、妻子忙於生意之際,對女兒毛手毛腳。

女兒一再反抗,都被林某以父親威嚴恐嚇脅迫,趁機性侵得逞。變態的是,林某覺得僅隔一牆之隔的妻子在樓下忙碌,雖害怕獸行被妻子發現,心中卻又湧出一股莫名興奮。

此後,林嫌每周都趁妻子在樓下忙碌之際,對女兒施予性侵,還頻頻撫摸其胸部,終導致女兒情緒崩潰,夜奔派出所跪地求援,才使林嫌獸行曝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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